新郑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中级养老护理员评价合格135人、中级母婴护理员评价合格61人,高级养老护理员评价合格60人;河南长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的中级电子商务师(网商)评价合格100人、中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评价合格49人,初级电子商务师(网商)评价合格3人,初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评价合格1人;新郑市飞卓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组织的中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合格16人,初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合格2人。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要求,经新郑市人社局对以上427人资料审核,现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限为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371-62693004 60291086
附件:新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人员花名册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