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碧桂园双湖城LH-02-01 32-33#楼、35-37#楼、车库(A区)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闫志强在担任碧桂园双湖城LH-02-01 32-33#楼、35-37#楼、车库(A区)项目经理中,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经理职责,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郑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提出项目经理变更。
2.拟任韩艳宾,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浙1412019202100048,在建项目情况:项目经理韩艳宾没有在建项目。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住建局建筑业监管科反映,建筑业监管科部门电话:0371-62699049。
公示期从6月26日至6月28日,共3日。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