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6-00016
  •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 询价公告
  • 2026-06-29
  • 2026-06-29
新郑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新郑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CL-CG-2026-004

3、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新郑市区域内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预算金额:29.33万元

7、采购方式:询价

8、采购范围:询价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新郑市区域内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出具最终检测报告之日止。若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验收滞后,服务期相应顺延,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检测费用。

11、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等)及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件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检测需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或工程类(符合该项目工作需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承担2025年度新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询价文件。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6 月 29 日至2026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3、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

(3)信息查询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询价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询价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7 月 7 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文件开启地点:新郑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具体以询价文件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中信银行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087500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太湖路80号正弘美林苑三号楼一单元103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19139892229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