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孙绍辉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爱勤
房产证号:豫(2023)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15994号
房屋坐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康泰路2号正商·智慧城(A-02)一期19号楼1单元101
规划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248.13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