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通行秩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设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公路安全、完好、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已完成新增三处公路非现场治超系统的建设、设备标定、调试验收及法制审核工作。现将拟启用执法点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拟投入正式运行的公路非现场执法点位共3处,具体位置如下:
(一)新郑市S103线观音寺镇林庄非现场执法点(K44+650米处双向全路段检测)
(二)新郑市X045线新村镇邓湾非现场执法点(K13+600米处双向全路段检测)
(三)新郑市X038线郭店镇梅府非现场执法点(K9+900米处双向全路段检测)
以上点位均已安装智能动态称重、车辆轮廓识别、高清视频抓拍、号牌自动识别、数据实时上传一体化智能检测设备,实行全天候24小时自动检测取证,执法数据全程留痕、客观公正、可溯可查。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内,主要开展宣传告知、警示教育工作,抓拍数据仅作检测记录,不予行政处罚。公示期满后,所有执法点位正式启用,对抓拍取证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理。
(一)违法数据经系统初筛、人工复核、证据固化后,形成完整执法证据链,我局将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二)当事人可通过执法窗口查询违法记录,须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依规处置,并纳入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监管体系。
(三)各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自觉合法装载、规范通行,共同维护良好公路运输环境。
我局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文明执法、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以科技赋能精准治超,常态化开展公路乱象整治,全力守护辖区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特此公示。
( 联 系 人:郭涛18695819227 )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