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天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于2026年1月2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责令偿还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赵有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907180元,大写:玖拾万零柒仟壹佰捌拾元整。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赵有亮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新郑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拨付
银行账号:170202412902492346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郑市支行
附言:偿还赵有亮工伤待遇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