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6-00625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6-09-18
  • 2026-09-18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豫0783执恢178号之二;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豫0783执恢178号之二及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冯志会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21世纪国际城E区3号楼4单元201(原房屋所有权证号:1001005359)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樊雪莹(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冯志会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现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