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004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食品,专项整治
  • 2015-06-08
  • 2015-12-26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维护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秩序,根据《转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郑食药监〔2015〕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市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餐饮服务单位比较分散,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统筹兼顾,重点部署、常抓不懈,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餐饮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晓莉 

 副组长:司彦杰  李连忠  罗 奎

 成  员:岳海涛  李慧芳  张 磊  田朝阳  孟庆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岳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工作信息等工作。

三、整治目标

根据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市场消费的特点,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及整治,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基本消除无证经营现象,切实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条件,显著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四、工作重点

要重点清查加工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设施设备、场所卫生、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切实把辖区内小餐饮底数查实查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督促和引导经营者依规操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基本设施设备,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基本消除无证经营现象,切实提高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和日常监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监督站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突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吊销其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食物中毒典型案例,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防控意识、知识和技能,使其做到防控意识强、防控点位准、防控手段专、防控效果好。通过多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法律法规宣传,创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及时沟通,认真总结。及时沟通信息,认真分析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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