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006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
  • 2015-09-30
  • 2015-10-13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等高风险药品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监督检查的通知》(豫食药监电[2015]3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的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等高风险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监督检查的通知》(豫食药监电[2015]3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的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我局成立了以王晓莉同志为组长,以赵秋生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苗等高风险药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管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统筹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了重点检查品种及现场检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局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药品安全小常识、假劣药品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氛围。

    三、认真负责,抓好落实

本着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原则,我局各科、室、所按照各自的分工对我市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拉网式的检查。我市没有疫苗经营企业,经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没有违规经营疫苗行为;我局于2015年10月8日对新郑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门诊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随机抽取2种一类疫苗和2种二类疫苗,该门诊均能提供所抽查品种的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一类疫苗提供有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供货合同及疫苗运输情况记录表,对运输启运及到达温度进行记录;二类疫苗提供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及批检验报告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加强监管,确保疫苗等高风险药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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