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立健全小餐饮店长效机制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按照《新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关于上报新郑市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管理规范的通知》(新卫城指〔2015〕129号)要求,为巩固和发展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现“五小行业”小餐饮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有计划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和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消费市场和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为建立健全小餐饮店长效机制管理规范,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和各监督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与餐饮服务监管科合署办公。全市划分成4个片区,各监督站负责对分管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
监督一站:城区(中华路以东),新烟街街道办事处,和庄镇,八千乡;
监督二站:城区(中华路以西、新建路以东,不含新建路),城北新区管委会,新村镇,郭店镇,薛店镇,孟庄镇;
监督三站:城区(新建路以西,含新建路),梨河镇,观音寺镇,城关乡,辛店镇,具茨山管委会;
监督四站:龙湖镇。
各监督站的监管任务明确到人,具体到乡镇、具体到路段。监督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前期创卫工作基础上,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方面
1.《餐饮服务许可证》合法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2. 建立食品安全领导组织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要公示;
3.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要体检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符合要求;
4.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储存、销售要符合要求;
5.食品和食品材料的存放和管理要符合要求;
6.操作间各种设施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经营有凉菜的,凉菜间的“五专”要落实;
7.消毒设施正确使用、餐具保消毒做到位。
(二)爱国卫生组织方面
1.要有专人负责;
2.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
(三)健康教育方面
1.要有专人负责;
2.设立健康教育栏、禁烟标志。
(四)环境卫生方面
1.室内外卫生做好保洁工作;
2.厕所内外设施完善、保持清洁卫生。
(五)病媒生物防治方面
1.防蝇设施要完善;
2.防鼠、灭鼠设施要到位;
3.室外卫生要保持整洁;
4.垃圾及时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全面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标准、时限”落实到位,确保餐饮行业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定每个监管区域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对每个餐饮单位的监督指导次数,每店必进,每店必查,不漏一店,不漏一项,对不达标、不到位的餐饮单位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实施重点监管,专人负责,限定时限,动真碰硬,积极整改。督促餐饮单位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