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文明就餐,结合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节约用餐、文明消费”为主题,积极倡导节俭用餐、安全用餐、文明用餐理念,普及文明餐桌礼仪知识,积极推进文明建设,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不断提升公众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餐桌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在公务接待中率先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和宾馆酒店、各机关食堂要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公筷公勺,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餐桌行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明餐桌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晓莉
副组长:司彦杰 李连忠 罗 奎
成 员:岳海涛 李慧芳 张 磊 田朝阳 孟庆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岳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明餐桌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6月15-6月20日)。召开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动员会,要求各餐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宣传、承诺公示、文明餐桌行动的倡议工作,充分利用此次机会,提升企业形象,争创“文明餐桌示范店”。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5年6月21日-11月30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加工、贮存和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原料新鲜、合格,做好食品及原料的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工作;注意食品加工、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避免生熟交叉污染;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强餐饮具消毒的监督检查,确保给顾客提供清洗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即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8日)。各监督站要对本辖区内“文明餐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措施,评选一批活动开展良好,活动效应显著的餐饮企业(食堂)和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五、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监督站要高度重视文明餐桌行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加强检查。要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纳入餐饮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文明用餐,劝导不文明行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档案体系。
(三)表彰激励,形成机制。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逐步形成群众自觉参与、政府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在全市评选一批文明餐馆、文明食堂和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通过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