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099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场,安全生产,监管,食品,专项整治
  • 2015-05-28
  • 2015-12-26
2015年“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各类病菌的繁殖速度加快,相关食品的不安全因素增多,为确保“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考生们的饮食安全,切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及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出发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较大和夏季消费的热点食品,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根据夏令食品和高考、中招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特点,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有效监管及整治,切实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显著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学校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夏季食品消费安全。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局党组研究,决

定成立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晓莉  

副组长:司彦杰  路巧红  王向阳  李连忠  罗  奎

成  员:岳海涛  马慧迪  张小强  梁玉宁  刘  磊  

        李慧芳  陈彦东  司培元  孟庆辉  王超飞 

        张  磊  田朝阳  高  原  刘栋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岳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工作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

 重点环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品种:调味面制品、方便食品、熟食(包括熟肉、

卤水制品、蒸煮食品等)、生鲜肉品、饮料、冷冻食品、凉拌即食食品、乳制品、豆制品、粽子、酱油、醋、啤酒、米面制品、水产品和食用油等。 

五、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2日——5月29日)。结合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各监督站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6日)。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落实职责,确保“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监督站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根据夏令食品的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救治和报告工作,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进一步增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广大考生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其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沟通,认真总结。各监督站要及时沟通信息,认真分析在夏季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及时报送相关整治信息。

 

 

 

 

                     2015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