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118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场,安全生产,监管,食品,餐饮,服务
  • 2015-06-01
  • 2015-12-26
2015年普通高考期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普通高考期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年一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饮食健康以及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及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防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学校食堂及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郑食药监〔2015〕6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力支持、服务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工作,确保高考期间饮食安全。

二、 成立组织

为确保此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普通高考期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晓莉  

副组长:司彦杰  王向阳  李连忠  罗  奎

成  员:岳海涛  司培元  陈彦东  张  磊  孟庆辉

        田朝阳  张小强  高  原  王超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岳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工作信息,上报工作总结,开展督导检查等。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点周边及客县监考人员食宿宾馆的监督管理,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高考期间饮食安全。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新郑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现场检查指南》及《新郑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保障指南》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1.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证明等有效证件。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食品加工制作条件和操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5.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及其原料的储存情况,食品留样及记录等。

各监督组要在5月底前完成对学校食堂及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集中排查和整治,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餐饮服务环境。在高考期间成立6个监督小组(详见附件1),在6月5日前对考点学校食堂、客县监考人员食宿宾馆开展评估检查、食谱审核等工作,6月7日、8日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客县监考人员食宿宾馆实施重点监督,每天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每天进行不少于10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快检要有记录,检测结果要签字确认;食品留样要按规定落实,并做好留样记录。6月10号前各组将工作总结及检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报餐饮服务监管科;同时成立督导巡查组,每天对各监督小组至少开展一次督导巡查,重点督导监督员到岗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高度重视。各监督组要站在保障考生餐饮食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监督小组严格现场监督,坚持原则,不走过场。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监督组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突出监管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餐饮单位要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救治和报告工作,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三)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局办公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各监督小组保障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需要请假的,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前,不得擅离职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迅速开展调查处理,为2015年普通高考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

 

    附件:1.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普通高考 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名单  
                        2.检查数据统计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