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238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药包材
  • 2015-10-12
  • 2015-10-22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药包材质量,按照市局《郑州市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郑食药监〔2015〕136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了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对辖区内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药包材质量,按照市局《郑州市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郑食药监〔2015〕136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了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情况现总结如下:

我局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的规定要求,做好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通知辖区内药包材生产企业按照市局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药包材生产现场核查考核评分明细表》进行打分。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自2015年10月20日始,我局对辖区内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其中1家(新郑市弘孚药用包装有限公司)药包材注册证已过期,该企业不再申请注册,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另外2家正常生产。郑州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注册有8个药包材品种,2015年以来生产的有6个品种。其中,低硼硅玻璃安瓿已通过再注册核查,但新证尚未核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批生产记录与注册工艺、处方和质量标准不符,擅自变更原辅料产地或擅自添加等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一般问题4个,已要求企业进行改正。新郑市新新药用包装有限公司注册有低硼硅玻璃安瓿1个品种共2个规格。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有批生产记录与注册工艺、处方和质量标准不符,擅自变更原辅料产地或擅自添加等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一般问题2个,已要求企业进行改正。目前2家药包材生产企业均使用天然气生产,现场对天然气供气房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对辖区内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已向各企业负责人传达市局文件精神,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药包材原辅料购进、供应商审计、进出厂检验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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