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3.15”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3•15”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附件:2015年“3.15”活动实施方案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郑市消费者协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5年“3•15”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隆重纪念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新郑市工商局和新郑市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于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联合举办以“携手共治 畅想消费”为主题内容的各种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李克强总理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郑州市消协(2015)1号文件通知精神,以创新思维和扎实工作迎接新常态下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心、放心、舒心,为提升消费在拉动经济中重要作用贡献力量。
为确保2015年“3•15”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3•15”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涛
副组长:任福卿、白战伟、董雪伟、马治军
成 员:各科(室)、所(队)负责人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15年3月10日起至3月15日
活动地点:新郑市炎黄广场
三、活动内容
1、3月10日起在新郑市电视台片花连播活动公告。15日当天联系市领导视察,电视台报道。
2、3月15日,在炎黄广场设立会场,各工商所在辖区设立分会场,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投诉活动,集中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集中受理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消费的投诉。现场发放消费法律及消费常识的宣传材料。分会场横幅由局办公室统一制作,宣传资料由315投诉中心提供。
3、3月15日,为震慑不法经营者,维护良好的市场经
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主会场以展板和商品实物形式集中展示新郑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成果,曝光假冒伪劣物资,传递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信心。
四、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宣传方面
1、炎黄广场北侧为主席台,正中设大型拱门一个,正
面张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营造社会共治平台”为内容的标语两条。活动现场设置拱门、立柱、气球若干,宣传内容密切联系消费维权。办公室落实。责任人:李春伟
2、在广场设宣传台,宣传维权法律知识及消费常
识。责任人:郭永建
3、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河
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10000份,材料从郑州市局领发。投诉中心落实。责任人:郭永建
4、电视台公告、市领导视察,电视台宣传报道及接待
工作由办公室落实。责任人:李春伟
5、在广场摆放2013年以来我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
护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在食品安全和打假维权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的展板若干,由消保科、监管科负责。责任人:李耀辉、安志钦
6、假冒伪劣产品的实物集中展览,由财务科负责,消
保科、监管科配合。责任人:杨富超、安志钦、李耀辉
7、3月14日在局门口设置一个横幅宣传标语,由局办
公室负责。责任人:李春伟
8、“3•15”宣传活动结束后,3月15日下午16:00
点投诉中心将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责任人:郭永建
(二)活动现场的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
1、现场设咨询台4个。由法制科2人、消保科3人、
注册科3人等8人组成,负责解答咨询并做好记录,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和管理。负责人:赵民、赵银保
2、现场设投诉台3个。监管科3人,监察室1人,投
诉中心2人等6人组成,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分流工作并做好记录。责任人:李耀辉
3、局机关、经检队、市区工商所除留守人员值班外,
其余人员参加炎黄广场会场活动,其余各工商所当天在辖区自己组织宣传活动,负责各自辖区内受理的投诉、举报的处理。责任人:赵民、李广立、高青章、王伟峰、尤凤军、刘建民、翟合成、李书保、杨建军、王海林、张宁、高伟
4、活动当天,315投诉中心留守2人受理电话投诉,
认真做好记录和分流处理工作。责任人:郭永建
5、由经检大队12人组成应急处理队(两组两车),负
责315活动现场所受理的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责任人:李广立
(三)广场现场桌椅的摆放和使用
1、活动现场设桌子15张、椅子30把,由办公室落实。
责任人:李春伟
2、投诉中心负责桌椅的摆放和使用。责任人:郭永建
(四)投诉车辆、执法人员安排
1、经检队、投诉中心、监管科、市区所自带司机和各自12315标志车辆共计4部于3月15日8:00在会场集中后作为投诉受理车,现场处理投诉。由郭永建负责投诉活动,由李广立负责现场处理投诉车辆及人员的指挥、使用、调配。活动不结束,车辆不得撤离现场。责任人:李广立、郭永建
2、参加广场活动的工作人员于活动当天8:00在炎黄
广场集中。要求一律着春秋装制服、戴帽子。活动不结束执法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责任人:赵民、闫永波
五、值班要求
按照省、市工商局的要求,3月12日至18日投诉中心及各工商所受理投诉时间为8点至24点,各单位受理投诉人员要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投诉电话畅通,3月15日晚各单位确保有2人值班,2人处理即时投诉,所长亲自带队,确保电话有人接听。投诉、举报案件要求快办快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3月15日下午6点前各所要将此期间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书面报市局投诉中心。责任人:各工商所所长。
晚8点由经检队10人,专业所5人,局机关各科长成立应急分队在市局二楼会议室,统一观看315晚会直播。如遇投诉立即出动,应急分队待命至晚会结束。责任人:李广立、刘建民、李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