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017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通知
  • 2015-05-25
  • 2015-05-25
  • 通知
  • 新工商〔2015〕8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省工商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工商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办文〔2015〕2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56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局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根据《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促进行政执法良性发展

在2014年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5 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工商法字〔2013〕3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整理行政指导典型案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行政调解机制研究,促进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重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规定的调解条件和程序,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端。在工作实践中要注重经验积累和总结,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三)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破解基层执法难题

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困难在基层。各执法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调研工作,分析总结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持续提升基层服务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认真研究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备一定专长的优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制定与审核、行政决策、政策研究、案件审查等具体事务中去,尤其是要积极参与到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水平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开展,市局成立以李延涛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典型带动。各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培育反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行政执法工作亮点,共同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实现全覆盖。届时,市局将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指导案例等形式,有效推进我局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并将有行政执法亮点的单位纳入年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评选推荐对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督导检查。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重点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考核推先进、促中间、帮后进,促进全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座谈、研讨、经验交流等情况,推行行政指导情况,开展行政调解情况,基层行政执法调研情况,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情况,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情况,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等(督导内容细则详见附表)。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对在开展推进服务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典型行政指导案例和总结,要及时报市局法制科冯晓静邮箱。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