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354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项整治
  • 2015-02-02
  • 2015-12-27
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郑食安办〔2015〕4号


郑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关于对全市春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市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

按照《郑州市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河南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对牛肉等冻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和《郑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转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取缔白酒小作坊和加强散装白酒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

(二)打击走私流入市场的牛肉等冻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三)排查处理违法生产加工白酒的小作坊和销售不符合规定散装白酒的经营单位情况。

二、督导组成员

督导组由市食品安全办领导及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组  长:韩黎民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

          闫荣魁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

成  员:常步青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督查处处长

市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各1人

  联 络 员:市食品安全办  常步青

三、督导方式

(一)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述专项行动内容的文件、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

(三)现场检查。检查地点和单位现场随机抽取,每个县(市、区)抽查肉及肉制品市场,商场超市,酒厂等。

四、督导时间

2月3日督导中牟县;2月4日督导惠济区;其他县(市、区)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督导要求

(一)各县(市、区)对此次督导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整理和总结前一阶段有关工作,组织各监管部门做好情况汇报和迎检工作。

(二)督导组要认真掌握县(市、区)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帮助查找存在问题,指导专项行动。每次督导完毕,对督导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三)请各县(市、区)政府明确1名联络员作为本次督导的联系人。各督导组和各县(市、区)联络员名单请于2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督查处。

联 系 人:赵 萌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督查处

联系电话:67717450

电子信箱:zzspdc@163.com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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