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135号)转发给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一、在监督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要立即组织对生产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二、对生产或停产再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三、各单位于9月2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以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抽检情况,10月20日前汇总上报总体工作情况;四、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监管处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