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367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015-09-09
  • 2015-12-27
食品生产监督抽查信息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州市201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9月9日

 

郑州市201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参照有关监督检查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以加强日常监管、抽检监测、监督检查等为主要手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使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产品可追溯能力明显提升,切实解决和消除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安全水平。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

(一)工作内容

按照省局下达任务的统一要求,2015年度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计划检查获证企业200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77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3家)。市局将按照县(市、区)企业总数的22%上取整数确定在各县(市、区)检查企业数量,具体检查企业由检查组随机抽取确定。具体监督检查任务见附件1。

监督检查任务由市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局监督检查由本局派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与本县(市)审核员共同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各区局按区域和企业数量组成互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市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分组情况见附件2。

检查重点行业为:一是一年内国家监督抽检中有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发现问题以及重点整治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二是乳制品、调味面制品、糕点、膨化食品、蜂产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11月30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切实作好我市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市局成立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闫荣魁副局长任组长,刘丽处长任副组长,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全体成员、县(市)区局食品科长、市局管理使用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为成员。各县(市、区)局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年度具体的日常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方案应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各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监督检查记录(见附件3、4、5),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三)加强合作,务求实效。各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应与专项整治和节令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与投诉举报等线索核查相结合,与食品稽查办案相结合,实现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各县(市、区)局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加强工作情况报送和信息发布。重点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做法、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存在困难和下一步工作举措、有关建议等内容。

各检查组务必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于2015年12月5日前报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卢宏伟

电话:6718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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