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确保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期间和春季食品安全,新郑市结合辖区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各部门严格履职,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多措并举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9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0200余家次,抽检生猪尿样300批次,抽取蔬菜类农产品样品2156个,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0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加工点8家,罚没金额7万元,受理各类食品申投诉案件50余起,现已全部回复处理完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3月19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新郑市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暨春季食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新食安办〔2015〕4号),对拜祖大典期间及春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明确的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辖区和部门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
二、突出整治重点,确保整治成效
此次整治以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果蔬菜、豆制品、酒类、饮料、速冻食品、调味料、油炸食品、糕点、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区域,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定点屠宰厂(点)和猪肉经营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种植养殖环节:一是积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监测,建立健全农产品基地管理制度,加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加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把好检疫监督关,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40多名动物检疫人员,分赴生猪定点屠宰场,全天候实施检疫监督。严把检疫“三关”(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坚持出栏和屠宰生猪每批次3%的抽检比例,共抽检生猪尿样300批次。认真落实报检制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实施到场到户检疫,杜绝患病动物不出村、不出场、不出户。抓好生猪屠宰检疫,确保患病生猪不出场、疑似病猪不入宰和病害生猪产品不出场。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保证上市肉品检疫率、持证率、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范奶站建设与管理。对全市所有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拉网式排查,从生鲜乳收购站的硬件设施、规章制度落实、档案记录、责任承诺书、从业人员等多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生鲜乳收购站5家,抽检生鲜乳4份;四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集中排查、重点整治、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景区及景区周边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肉店等为重点,重点打击经营病害肉和逃检拒检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全市屠宰场和肉品加工、经营等流通环节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未经检疫肉品在我市流通。
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依托网格化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排查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无证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排查,有效遏制。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以城乡结合部为整治重点,把城关乡、新建路办事处、龙湖镇、郭店镇、孟庄镇纳入重点监管区域,重点加强对肉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豆制品、散装食品、啤酒、调味面制品、红枣系列产品、乳制品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地方特色明显的热销食品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无证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整顿治理力度,防止黑作坊、黑窝点死灰复燃。
市场流通环节: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认真做好食品市场监督检查,提高巡查、检查工作规范性,认真填写巡查表,做好工作记录,严格监督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加巡查、抽查、突击检查频次,深入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发生。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纵坐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畅通申诉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切实提高工商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食品品种、重点区域食品抽检工作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数量,加大针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抽检力度,重点抽检以往检测合格率较低、媒体曝光、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品种和检测项目。严格抽检程序,抽检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检测机构的资质合法有效,切实确保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努力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把好关口,目前,已对42个批次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2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三是 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惩处遏制违法犯罪,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办案,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四是依据我市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以查无证、抓打假、促规范为检查重点,以深入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核心,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工作中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全区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设立举报电话,多措并举,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在检查中全面清理无证经营,每到一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遗漏。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证件,规范了我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餐饮服务环节: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接待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要性,特别是拜祖大典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签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二是全程(重点)监督,确保安全。在拜祖大典保障期间,执法人员对每餐食谱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于原料不清的菜名要求餐饮单位进行说明并明确标示,对于重大活动期间慎用的食品提醒其密切关注、加强防范。并对食品原料的农药残留、非法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快速抽检,期间共抽检50余批次,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同时执法人员深入后厨,监督指导接待餐饮单位食品进货、食品加工及储存、餐具摆放消毒等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处食品安全隐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尤其加强了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备案登记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健康证明管理以及个人卫生习惯;食品留样;拜祖大典期间禁用及慎用食品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督。对于每次查见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耐心教育指导,责令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跟踪督促整改。三是认真排查,严厉打击。4月2日、4月9日、4月17日、4月20日当天19:00至次日凌晨0:00在全市范围内对餐饮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了5次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18台次,清理清查餐饮服务单位126家次。四是组织执法人员于拜祖大典前多次到各接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对周边餐饮单位尤其是迎亲主线路、市区、景区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厂、出厂关;二是对辖区内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质量安全培训,要求其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产品质量;三是网格化管理人员下沉期间加大对各个网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使群众获得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从而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
为了提高全市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结合2015年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500余册,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购种须知》、《农药选购须知》、《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等相关宣传单页资料1600余份;组织参加了4月8日我市举办的第27个爱国卫生月暨第66个世界卫生日集中宣传活动。
盐业执法人员在下乡执法的同时发放宣传彩页。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详细讲解真假伪劣食盐的辨别方法,让人民群众了解食用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危害,树立科学食用碘盐的理念,提高食盐安全意识和抵制私盐的法律意识,保证我市食盐安全。
定期开展酒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广场内举行了《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关宣传资料1000多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群众的酒类消费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理念,营造全市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