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379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项整治
  • 2015-05-26
  • 2015-12-27
关于对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排查违法使用卤水的通知》(郑质监食发〔2015〕15号)要求,2015年5月23至25日,食品科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称: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4101 2501 0001,有效期:2016年5月7日,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郑州大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称: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4101 2501 0131,有效期:2018年1月19日,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3、新郑市孟庄镇兴元豆腐加工小作坊,生产产品名称: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皮,备案证编号:豫食坊备字410184第0051号,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二、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执法组共出动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

检查获证企业和小作坊3家。执法组根据豆腐(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重点对企业所使用的加工助剂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点浆是豆腐(非发酵性豆制品)加工关键工序,其过程就是把凝固剂按一定的比例加入到煮熟的豆浆中,使大豆蛋白质溶胶转变为凝胶,使豆浆变成豆腐脑。石膏和氯化镁是豆制品加工中常用的凝固剂,属于电解质盐类。

经检查,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在点浆过程中使用的凝固剂氯化镁,生产商:天津市滨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证书编号:津XK13-217-0096,有效期至2017.9.25;使用的凝固剂石膏,生产商:应城市盛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鄂XK13-217-00116,有效期至2020.1.7。

郑州大标食品有限公司在点浆过程中使用的凝固剂氯化镁,生产商:天津洁润化工有限公司,证书编号:XK13-217-01399,有效期至2015.9.28;使用的凝固剂石膏,生产商:湖北美基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鄂XK13-217-00062,有效期至2017.11.18。

新郑市孟庄镇兴元豆腐加工小作坊在点浆过程中使用的凝固剂为硫酸钙,生产商:湖北美基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鄂XK13-217-00062,有效期至2017.11.18。

执法组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企业从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购入卤水,也没有发现企业在豆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添加卤水等非食用物质。

三、下一步打算

将加强对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合格的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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