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为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在“中秋、国庆”(以下简称 “双节”)期间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食用放心安全的食品。根据新食安办[2015]20号文件精神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并部署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雪峰同志为组长的“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面工作落实。
二是周密部署。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生产销售的特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并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周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有效保证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措施明确,狠抓落实
食品监管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和日常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主要对小麦粉、月饼、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大桶水)、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炒货制品等与人民群众餐桌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配合各级检测部门监督抽查了月饼等产品,从反馈的信息来看,我市未发现不合格月饼和其他产品不合格现象,杜绝了问题月饼流入市场,确保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三、节日期间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开展了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我市涉及生产“双节”期间重点产品的60家企业的原料采购贮存、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14大项72个小项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对生产行为不规范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是配合省、市局开展了重点节日食品的专项抽查,确保质量安全。目前,共计抽查涉及月饼、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大桶水)、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炒货制品和水果干制品等产品13个品种,共计90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是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豫食药监办食流〔2015〕60号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为期半个月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及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在企业自查阶段,初步核实,我辖区内疑似涉及使用含铝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企业3家,糕点和膨化食品加工企业各28家,速冻面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家,糕点食品加工小作坊7家。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上述企业及小作坊重点对自身生产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含铝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查看是否有生产和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中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糕点、膨化食品企业及小作坊是否存在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现象。并要求企业于9月3日前上报生产情况,详细提供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索证索票情况,产品配方及其他相关情况,确保不出问题。
9月4日至9月13日,在企业及小作坊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添加剂生产企业原料进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产品标识等情况开展检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膨化、糕点和速冻面米企业原辅材料库添加剂进货验收,存放使用,后处理等情况进行核查,做到不放过每一家企业,不遗漏每一种产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余份,目前未发现企业及小作坊存在违反《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我局执法人员配合鹤壁市检测中心和省质检院工作人员对我辖区内23家糕点生产加工企业和7家糕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计30个批次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四是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工作。
“双节”期间,我局动用网格力量,严格按照片区将10余名网格人员和3名食品监管科执法人员分成6个小组,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单位(含企业、小作坊)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
此阶段行动,共出动人员260人次,重点检查与群众生活消费紧密相关的馒头、米(凉)皮、卤肉、糕点、小麦粉和豆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500余家次。重点对小作坊备案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无交叉污染;车间防尘、防蝇、防鼠、通风等卫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对人及时整改,复查时未改正到位的,责令相对人停业直至整改到位。
在监管的同时,有以下先进做法:
1、组织召开全市获证企业和小作坊整治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展开自查自纠;展开分组讨论,总结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给获证企业和小作坊提供互相学习和互相批评指正的平台;
2、邀请3家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参加我辖区1家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专家现场评审活动,提高小作坊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3、组织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负责人到郑州市食药局参加新《食安法》和《GB14881》国标学习培训会。
五是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值班制度。我局制订了值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做好应急值守和专项整治情况的上报工作,截至目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下一步打算: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严厉查处“五小行业”违法加工食品行为;
2.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