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389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项整治
  • 2015-10-30
  • 2015-12-27
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保障食品生产安全,根据郑食药监食生〔2015〕5号文要求,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结合该局监管职能和本辖区食品添加剂使用特点,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为期半个月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40人次,车辆8台次,累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及添加剂企业和小作坊150家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宋雪峰局长任组长,李建勇副局长任副组长,食品科监管人员为成员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食品科下设办公室,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确保整治效果。

二、周密部署,细化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共同学习和领会郑州市食药局文件精神,制定强化措施和检查范围,落实监管责任。

三、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加强培训。接到通知后,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召开会议,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使用要求,特别是“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的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的规定;在培训中明确告知企业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当企业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行为后,应当采取停产、公告召回、提交召回计划、问题食品处置、组织实施整改等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宣传相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常识。

四、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经核实,我辖区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150余家,涉及糕点、膨化、炒货、肉制品、饮料、速冻面米、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等行业。

通过培训,要求企业重点对使用的防腐剂、着色剂和抗氧化剂使用情况开展自查,严格规范使用量,确保使用多种同一功能添加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大于1;同时,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限量。各企业于10月16日前上报自查情况,详细提供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索证索票情况,产品配方及其他相关情况,确保不出问题。

五、深入基层,强化监督,严格执法。10月16日至10月29日,在企业及小作坊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1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重点对添加剂生产企业原料进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产品标识等情况开展检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原辅材料库添加剂进货验收,存放使用,后处理等情况进行核查,特别是对产品配方所涉及到的添加剂逐一核算,确保企业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下一步打算。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加大对企业及小作坊宣传培训力度,强化企业及小作坊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企业及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我辖区食品企业及小作坊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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