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5-00063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5-01-15
  • 2015-12-09
  • 通知
  • 新住建〔2015〕3号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新郑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特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齐光辉    

副  组  长:范建会  陈贵德

成      员:王新喜  马宏军  田  奇  张体良

                 刘伟山  李铁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陈贵德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宏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攻坚范围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管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四、攻坚内容

重点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燃气存储运输安全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五、攻坚重点

(一)建筑施工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防坍塌、防坠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定期检测检验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消防水源及消防器材设置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责任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马宏军

(二)燃气管道

重点检查天然气管道占压整治情况、液化气非法经营整治取缔情况,严肃查处违法倒装、运输、经营液化气行为。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责任人:张体良

(三)装饰装修

检查装饰装修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规范装饰装修操作规程,检查装饰装修方案是否可行,严防冒险作业。

责任单位: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田  奇

(四)市政工程

市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施工安全;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建设科         责任人:王新喜

            公用事业处                                张体良

             市政公司                                  刘伟山

(五)城镇用水

重点检查高低压电路、电器设备情况、供水管网及主管网阀门、输水管网及供水设备运行情况,施工工地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防火器材、防爆恐监控情况等。

责任单位:城镇用水管理所         责任人:李铁山

六、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1日至12月28日)。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迅速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28日)。各单位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责任单位每周三下午四点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1月28日至3月21日)。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周三下午四点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3月18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3月28日前,各责任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结合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迅速行动,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各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深入施工一线,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自觉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主动停产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市安委会成立的16个综合督查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落实防范措施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顶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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