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5-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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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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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城管〔2015〕2号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城管〔2015〕2号

 

各科、室、队、处、分局:

    现将《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单位,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3月28日


 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大城管、大执法、大服务”理念为统揽,以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抓手,着力深化环境整治,为建设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临空经济强市作出新贡献。在2014年全面突破的基础上,抢抓机遇,创造2015年更加辉煌的城管事业。为此,2015年我局要在以下7个方面37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一、精细管理,改善民生,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加强对占道经营的长效治理。严格占道许可,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因地制宜设置流动摊贩疏导点,升级改造和新建临时便民疏导点。落实“定人定岗责任制”,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市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强管控,通过媒体曝光、挂牌督办、考核评比等措施,加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露天烧烤治理等整治取缔力度,主要区域基本取缔占道露天烧烤、乱堆乱放等占压道路现象。探索夜市摊点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夜市摊点全部迁出城区。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格执法程序,采取先警告、再处罚措施,对城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粘贴温馨提示或者违法停车通知单,加大街面巡逻密度和执法管控力度,依法拖移严重影响交通车辆,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率;根据道路特点和规范管理要求,对中华北路、新华路、人民路、新建路等主次干道进行严密防控,规范停车秩序,严禁主干道乱停乱放,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全面推进户外广告整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依法依规,梯次推进;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的原则,对中心城市的违法户外广告开展规范整治;积极引进城管追呼机设备,加强小广告的日常管理和源头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小广告,清理率达到100%;加强日常管理,坚决遏制新增楼顶(体)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橱窗广告等,禁止设置线杆广告、布标条幅等,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实现“零增长”,清理率达到100%;加大户外广告日常巡查力度,建立管理台帐,加强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解决户外广告违法设置、布局无序、规格不一、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

(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以打击无证营运、私拉乱倒、沿途遗撒等违规行为为重点,严格查处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实现公司化运作,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实现“五统一”;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治理,严禁未实施全封闭、车身带泥的车辆上路行驶,严防车辆抛洒滴漏,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暂扣违规运营车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置模式,拆迁建筑垃圾总量的25%得到资源化利用。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深入推行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承包作业模式,完善“管干分离”模式,加强城区18条主次干道和出入市口的道路保洁,做到“一日多扫”;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收运管理,实现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不断扩大道路机扫面积,确保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70%;每天至少将城区主次干道洒一遍水,降低道路扬尘,提高空气质量;定期定时检修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填埋场机械设备,做到“八无六净”。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六)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城区新建3座公共停车场建设,确保4月15日前位于黄帝故里与人民西路交汇处西南侧的停车场建成投用;完成城区新建3座垃圾中转站、20座公厕建设和现有19座垃圾中转站、19座公厕的升级改造任务;加快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进程,确保6月30日前部分建成投用,力争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投用;积极协调,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周边村庄的搬迁进程,力争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积极调研餐厨垃圾处理场项目,餐厨垃圾要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处

(七)破解环卫规费收缴难问题。加大对不缴、抗缴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收费基础资料统计工作,核实环卫收费基数,实行微机化管理,切实提高环卫规费的征缴率。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八)强化行业主导引领作用。加强对全市环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提高中心城区环卫工待遇,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早餐费;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九)进一步健全网格化城市管理制度。完善“以路为线、纵横成网、责任到人、全方位覆盖”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对执法队员、环卫管理人员进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岗位、定时间、定路段、定考核,明确管理范围、管理职责、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定点值守岗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重点区域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城市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

(十)加强城乡管理工作的考核和指导。我局作为全市城市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工作牵头单位,要指导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4〕72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提升县(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按照“补齐欠账、适度超前,满足需求、持续发展”的目标,加快扩容提质步伐,着力改变面貌、完善功能、破解管理难题,进一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托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完善奖罚机制,建立“综合检查、年度考评”制度,促进城市管理在精细化、社会化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并实现创新和突破。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严密防范,重拳出击,实现违建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十一)进一步健全巡查机制。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三色旗”月考评活动,以网格化管理机制为依托,对全体执法队员进行定点、定岗、定责,实现全天候无缝隙巡查,紧盯死守中心城区、各乡镇镇区,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及时上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

(十二)切实发挥督导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下发《交办通知》,并要求及时反馈到位。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十三)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和新开工违法建设,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查处率要达到100%;全面排查,对现存违法建设登记造册,逐步消化现存违法建设,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挂号督办,坚决予以拆除,实现拆除率100%。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

(十四)推广快速拆除在建违法建设流程。结合新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1+2”快速拆除在建违法建设流程,在中心城区和龙湖镇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全市推广。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

三、规范管理,公正执法,实现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十五)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问题法律论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制度。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要素,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强化审批事项监督,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行政审批科

(十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五单一网”、五星级执法监察队伍为载体,推进标准化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形象、执法语言、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升队员城市管理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多样化执法方式,推动执法管理向文明规范、服务便民转变,有效化解执法矛盾,促进城市管理问题的解决。依托网格化日常管理模式,推进联合执法工作,健全实时发现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行网上执法案件审核,每季度对执法案件进行考核评比,保持我局全省执法工作先进荣誉。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

    (十七)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树立“服务在先、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践行“大城管、大执法、大服务”理念,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和方法,推行便民措施,提高行政工作实效;落实网格化城市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终指导、事后回访制度;采取多样化执法方式,推动执法管理向文明规范、服务便民转变,有效化解执法矛盾,促进城市管理问题的解决。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实现长效工作全面提升

(十八)突出深化网格化管理。继续深化提升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研判会商、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形成全覆盖、无缝隙、条块融合、快速反应的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使网格化管理真正成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十九)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抓住我市建设“智慧城市”的契机,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提高对各类问题的处置率和及时率,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管控水平。

责任领导:张凌云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二十)提升应急服务处置能力。完善清除冰雪应急预案,加强对雨雪等极端天气城市管理问题的应急处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建立城管服务热线、城管微博、心通桥联动机制,确保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得到及时发现上报、快速派遣处置,形成巡查发现、投诉处理、协调督办等多环节闭合式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各科、室、队、处、分局

(二十一)做好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完善联系代表委员制度,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的专题视察和调研工作。细化分解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对列为重点督办的议案提案,强化跟踪督办,切实解决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达到与议案提案人见面率100%,回复率100%,议案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目标。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建设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十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信访联席会议、领导接访下访、一岗双责、信访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责任查究六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排查化解的作用,对排查出的重大信访问题逐一交办、跟踪督导,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二十三)落实信访稳定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督查程序,落实办理责任,严把结案审理。通过解决问题和教育疏导相结合、依法按政策办事和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等有效措施,促进矛盾纠纷问题的妥善解决。交办的案件息诉罢访率达到95%以上,信访案件的年终结案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二十四)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项目、施行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时,必须预先听证,有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沟通协商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评估率要达到100%。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科

(二十五)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备案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备案率达到100%。以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单位内部等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深化培训教育,加强对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田平安、张凌云

责任单位:各科、室、队、处、分局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实现舆论引导全面提升

(二十六)健全新闻宣传工作网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审批制度,使城管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舆情特别是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收集、分析、处置和反馈,定期向局党委提供舆情分析报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及时全面发布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建立与主流媒体常态化沟通机制,构建运用媒体促进工作的有效平台。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科

(二十七)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围绕局中心任务、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注重策划,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事关民生的重点工作和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城管整体形象。重大政策出台前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新闻,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寻找“最美故里人”、“身边好人”典型推荐活动,力争推树出1-2个城管系统“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塑造城市管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科

(二十八)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展“市民看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网友见行”等活动,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开通政务微博、“新郑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市民网友的互动交流。推行“城管工作日”活动,加强与市民网友的互动交流。谋求与更多媒体深层次合作,适时推出专版专栏。进一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共建共管城市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科

六、科学管理,注重绩效,实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二十九)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和改进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总支、支部学习。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紧跟理论创新成果做好学习安排,把党的科学理论学习与新知识、新信息学习结合起来,与解决城市管理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常学常新。注重在持续改进学习方式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月读”(每月读一本书)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党委成员轮流讲课谈心得等方式丰富载体,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在突出学习重点上下功夫,根据不同情况突出学习重点,使理论学习各有侧重,真正做到理论武装入脑入心,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科

(三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推进文明创建活动日常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各兴趣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改善活动环境,活跃文化生活,搞好排忧解难。

责任领导:田平安、常中鑫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

(三十一)严格局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和完善两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积极营造“凭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的良好环境。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纪委

(三十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内生活质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加强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通过选拔任用干部民意测评、发展党员公示、党内表彰奖励征求意见、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实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形式,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保证和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提高。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

(三十三)加强党员干部和职工培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紧紧围绕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分期分批举办城市管理主题培训班,内炼素质、外树形象,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勇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

(三十四)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按照中央和省、郑州市委、新郑市委关于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回头看”,搞好梳理总结、查漏补缺。对照“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立的七个方面的整改内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建立整改任务台账管理制度,及时注销旧账,建立新账。严格改进作风方面的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抓好贯彻落实,提高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水平。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七、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实现推进机制全面提升

(三十五)建立权责明晰的目标责任体系。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推进措施,并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工作人员,形成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人人有目标、个个担责任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办公室、督查科、纪委

(三十六)建立高效推进的落实机制。建立协作联动的督查工作机制,对每项工作任务建立台帐,定期跟踪督办,定期进行通报。建立重点工作例会制度,对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适时召开工作碰头会、例会或现场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建立现场督查督办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督查科

(三十七)建立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和月集中考核相结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反映价值导向,体现工作结果差异。

责任领导:田平安

责任单位:办公室、编制人事科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8日印发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