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以及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和安全意识,根据《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方案》(新住建〔2014〕47号)要求,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情况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共抽调工作人员30余名,组成三个检查组,对我市辖区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共抽查65个项目。
(一)共性问题
1、围挡设置公益广告面积多数达不到围挡总面积的30%,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挂设较少;
2、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不完整;
3、项目班组安全意识松懈,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
4、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齐,高层内未设专用消防水源,不能提供活动板房完整的防火技术文件,动火审批及消防制度不健全;
5、临时用电电线敷设及配电箱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线私拉乱扯现象严重。架空、地埋线绝缘防护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箱防护不到位;
6、脚手架连墙杆设置较少,外架平网未连续设置。模板纵横斜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7、部分塔吊无备案证,未办理安装告知,施工方与租赁方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塔吊作业半径内临建未搭设防护棚或搭设不规范;
8、预留洞口、通道、楼层临边、屋面临边等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9、工地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设备及排水沟的设置不到位。
(二)个性问题
1、个别工地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应急救援预案未履行审批程序;
2、个别项目针对外脚手架的搭设不规范,立杆基础不稳,扣件搭接松动,满堂架搭设支撑系统使用圆木、方木代替钢管,悬挑软拉钢丝绳松动,悬挑锚固U型环处木楔松动;
3、个别项目特种工存在无证上岗、证件过期、人证不一的情况。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情况;
4、个别施工单位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
二、综合考评
根据综合评定华商汇建材装饰博览中心项目、三和里小区、解放北路新型社区等项目施工管理措施到位,各项保障设施健全,确保了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中建七局施工的第二社区施工现场采用塔吊喷淋系统对混凝土养护、扬尘治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本次检查工程中以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
1、新郑市翔源一品新城现场基坑深度超过5米,未提供专家论证方案,基坑内无有效的排水设施;
2、郑州恒喜龙食品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内业资料。办公楼工程脚手架剪刀撑未设,车间工程架体变形,横杆、立杆弯曲变形,安全网破损严重,平网多处未设,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3、正商红河谷五标137#楼局部未设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电线与外架直接相连(未采取绝缘措施)。
三、整改要求
各责任单位根据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在日常自查自纠过程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整改情况于接到整改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