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147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通知
  • 2015-07-25
  • 2015-07-25
  • 通知
  • 新质监〔2015〕23 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质监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新郑市质监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工作要求,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郑州市、新郑市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各单位安全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查三保”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雪峰(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许   博(局稽查队大队长)

成   员:办公室、法规科、特监一二三科、质量监督科、稽查队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监三科,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四除四保”即排查消除以下四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活动,加大生产产品质量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二)排查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重点整治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防止形成新的隐患。

(三)排查消除食品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彻底排查食品生产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四)排查特种设备行业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彻底排查特种设备行业生产、使用、维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特种设备行业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目常监督,严厉打击和查处在特种设备行业生产、使用、维修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职责要求,紧紧围绕责任分工,通过开展“四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达到“四除”要求,实现“四保”目标。

四、方法步骤

全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要严格按照“三查三保”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25日前)。7月下旬前召开全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全市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我市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深入反思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8月-9月)。要对照我局“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各科室要立足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我局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监管部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科室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