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发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招标代理活动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郑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场交易日常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尽快组织人员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在今后的业务办理过程中不出纰漏,为新郑市招投标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新郑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场交易日常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