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5-00123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5-03-05
  • 2015-12-09
  • 通告
  • 新住建〔2015〕10号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新郑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5日



新郑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为主线,以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为着力点,发展绿色墙材产业化,以绿色建筑项目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标准,扎实推进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各项工作,引导建筑业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保我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建筑节能实现新增节约标准煤约0.45万吨;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绿色建筑实施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5%以上;完成1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探索被动式建筑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发展绿色墙体材料工作。

    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4%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率达到80%,解缴率达到100%;巩固深化城市“禁黏”成果;严格确认产品质量监管,配合做好产品确认制度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绿色墙体材料,新培育1-2个重点骨干企业,抓好1个企业转型升级试点;扎实推进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抓好1-2个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示范工程。

三、工作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6号令)、《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76号令)、《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91号令)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工作的健康发展,细化年度目标责任制。

2.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继续加大闭合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我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

3.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重点做好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新立项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研究开发。2015年,绿色建筑实施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5%以上,完成1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4.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专项检查,宣传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开展2次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专项检查和1次综合性大型宣传活动。

5.加强建筑节能备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及备案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我市建材市场监管力度。

6.抓好试点示范。广泛征集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对与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相关的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新产品及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试点示范等资金扶持。

7.巩固深化“禁黏”和“禁实”成果,将乡镇作为“禁实”和确认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重点,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做好确认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荐和技术服务,全面带动新型墙体材料在乡镇和农村建筑的应用,挥示范带动作用,设立应用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型墙材应用示范工程。

8.强化执法查处。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产品动态考核,组织开展墙材应用现场执法检查,变突击检查为常态管理,设立网络曝光台、举报台,及时查处信访举报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9.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高水平应用。贯彻落实市政府《郑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支撑,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运行维护模式,推动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

10. 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积极探索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

11.做好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工作。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工作。做好民用建筑能耗、温控和用电量统计等工作。

12.积极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贯彻落实市政府转发的《推广应用复合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和混凝土保温幕墙建筑体系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依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配合做好技术认定和推广工作。

13.探索被动式建筑发展模式。创新建筑节能发展模式,提高建筑节能效率,尝试适合我市气候环境的被动式建筑发展工作。

14.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研究探索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和激励政策,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进建筑废物再生骨料、路面透水砖、再生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生产,在新建建筑、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的新型墙材、道板、地砖等产品,促进建筑废弃物处理规模化发展。

15.积极推进新型墙材品牌战略。加大专项基金扶持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扩大示范效应,支持骨干企业升级改造、扩大规模,走集约化、集团化之路,引导骨干企业产品和部件等产业化方向发展,促进产品工业化、施工装配化进程,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协调发展。

16.做好墙材企业远程监控工作,深化确认产品管理。落实省确认产品动态考核办法,建立并做好新型墙材远程监控工作。

17.规范专项基金征管。完善专项基金征管制度,专项基金征收率达到80%,解缴率达到100%,加强返退及使用监管,着力提高返退率和支持新型墙材发展投入比例,充分发挥专项基金调控和引导作用。

18.加强节能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发挥社会公众对建筑节能政策执行落实的监督作用。

19.巩固我市“河南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市”成果,做好散装水泥月报、年报工作,加快农村使用散装水泥工作步伐。

20.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学习先进省、市在建筑节能、墙材革新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引进先进技术、新产品,考察学习外地市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被动式建筑等新技术新工艺。

21.抓好廉政建设。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发挥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严格规范权利行使,开展“优化服务、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节能墙改干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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