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15-00122
  •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 其他
  • 2015-10-08
  • 2015-10-10
行政服务规则

服务方针:

“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基本素质:

“中心”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善于理解服务对象心理和意图。

形象礼仪:

1、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文雅。

2、着装规范,工装整洁,女士在必要时进行的化妆应以淡雅、简洁为原则。

3、统一佩戴工作标识牌于胸前,便于识别。

4、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微笑服务。

行为举止礼仪:

1、举止大方,有礼貌,对服务对象做到“三声一笑”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微笑服务。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参观人员经过窗口时应面带微笑,主动起立;接待服务对象也应主动起立,热情招呼。

3、服务过程中,应表现出训练有素、有条不紊的素质,要始终面带微笑,给服务对象以大方、亲切、健康之感。

4、应主动维护大厅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保证整体工作有序运行。

5、工作期间应认真处理工作事务,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娱乐活动。

沟通语言礼仪:

1、使用普通话,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与服务对象打招呼时应礼貌问好,亲切诚恳;具备简单的英语对话能力;接待聋、哑等特殊要求时,应具备必要的资源,如纸、笔、服务指南等

2、灵活应用文明服务敬语二十条,简写为“十四字”,即“您、请、欢迎、对不起、谢谢、没关系、再见”。接待过程中不讲粗话、脏话、讥讽挖苦话、催促埋怨话,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

3、电话铃响后应遵循“铃响不超过三声”的原则,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说“您好,”中心“××窗口,请讲”,“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4、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欢迎光临”,“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或派专人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窗口。

5、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可以说“请稍等”,“麻烦您把表格填一下”,“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请保管好您的材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属于特事特办的范围,我请示一下”,“请您××月××日来取证照(批复)”等等。

6、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谢谢您的合作“等等。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