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55/2015-04042
  •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 安全,通知
  • 2015-07-20
  • 2015-07-20
  • 通知
  • 新交〔2015〕27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和省厅安委会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交安〔2015〕207号),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下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

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认真查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按照活动统一部署,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长及局属各单位主管安全副职为成员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各单位做到“五查”

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主要包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创建2015年行动计划》以及“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安全培训教育、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五查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平安交通”创建、“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对话谈心活动以及汛期、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全力消除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做到“五除”

1.排查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严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驾驶人“五承诺一确保”制度不落实;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联网联控接入管理不符合要求;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关一监督”制度不落实;“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各项活动开展不力;“三超一疲劳”、非法违法揽客运输行为;客运场站安全运营和安保工作等方面安全隐患。

2.排查消除水上交通领域安全隐患。严查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三关一排查”制度不落实;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黄金周等重点时段、人员密集的旅游库区等重点水域安全巡查制度不落实;“三无”船舶、非载客船舶载客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船上救生、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船舶技术状况不适航和船员教育培训不适任;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力。

3.排查消除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严查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桥梁、长大下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与维护方面安全隐患;公路超限运输治理漏洞与不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不落实。

4.排查消除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方面安全隐患。严查交通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行动开展不力;专项应急预案、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不落实;特种设备、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及驻地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落实;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5.排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按照《市交通委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交安〔2015〕185号)要求,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工具、易燃易爆单位及其他重点区域的火灾安全隐患,检查消防设施、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在认真查找整改本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上旬)。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段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实事求是、反求诸己,深入反思本地、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中旬-9月)。各单位要对照全市 “三查三保”活动和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要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单位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要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针对近期安全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要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同步进行,将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本企业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为动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大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例、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活动开展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局安全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2日和28日向局安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档及月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6268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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