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15-00040
  •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 教育
  • 2015-06-09
  • 2015-06-09
  • 意见
  • 新教体〔2015〕32号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1+X”优质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办好每所学校,不断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和教育统筹发展机制,坚持不懈地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1+X”优质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通过发展共同体学校间办学理念的交流、管理经验的分享、学校文化的影响、优质资源的互用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规模和效益,实现全市学校的共同发展,共同成长。

三、工作内容与形式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中小学校长牢固树立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办学思想,并用理念和思想引领学校发展,各发展共同体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研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对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和本人经验,借鉴先进地区、先进学校的办学经验,进一步明晰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并在学校发展中执行、渗透及落实;思考美丽校园建设的蓝图,营造育人文化;加强课程规划与建设,引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重视优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调试等,坚持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的专题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研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X”优质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原则上以领军学校(局直初中、小学)为核心,其他学校共同参与。各发展共同体每1个学年为一个周期。每年8月底之前,局直初中、小学牵头结对乡镇中心学校,共同研讨确定本学年共建学校每个乡镇1所(小学规模为270名学生以上),并报至基础教育科。

领军学校负责组织共同体内学校的共建活动。近三年内,对确立的共建学校要从“学校发展规划方案的制定”“美丽校园建设规划”和“校本课程规划与实施”三个方面,进行思考、梳理、交流、研讨,力争在每个学年内,达到结对一个、带动一个、提升一个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每个发展共同体设立一所领军学校,一般由局直初中、小学承担,该校校长即为负责人。共同体须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科学指导下,成立由各校校长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军学校校长是促进共同体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履行提高共同体学校管理水平、办学质量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成员校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共担责任,共同发展。

(二)做好规划

各发展共同体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本共同体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任务如期完成。领军学校负责召集制订共同体内共建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的活动计划,明确规划目标、发展步骤与学期任务。各发展共同体要根据新郑市每学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可在办学理念梳理、学校文化建设、课程开发与实施、学生发展评价等方面,进行实践、合作与交流,每学期至少安排两项共同发展主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共同体学校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一式三份,由双方学校签字(2所学校分别留1份,基础教育科留存1份),并于9月10日前报至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送至:13592405645@139.com。

(三)健全机制

1.各发展共同体学校要建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军学校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共商发展,共享成果。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以上相关的互学活动,同时做好资料收集、台帐记录和成果展示工作,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提高办学水平。 

2.各发展共同体学校应在合作基础上,积极构建各类研习群体。研习群可涉及管理、教学、德育、科研等各个方面。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主动配合局直初中和小学的结对共建工作,并督促辖区内的共建学校积极跟进、主动对接、快速进步,确保有成果、有收获。

3.各发展共同体学校要探索建立内部考核评价与表彰制度,以激发共同发展活力,推进深度合作与成果共享。

4.各发展共同体责任督学要切实履行督促检查的职责,对分包的发展共同体的发展规划和活动安排做好指导,并要参加相关活动,做好督查记录。

五、考核与评价

市级层面要搭建交流平台,完善经验分享、水平评估和考核表彰。市教体局每年安排的学校管理人员交流评比活动,将以每学年共同体内确立的共建学校为主,该学校相关层面的比赛成绩,既是该乡镇成绩,也是领军学校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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