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8697X/2015-00521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015-03-15
  • 2015-03-15
  • 通知
  • 新食药监〔2015〕4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

机关各科室(队、站、所):

    现将《新郑市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5日

 

 

 

新郑市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郑市2015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筹备乙未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按照《新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2015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卫城办〔2015〕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全市人民创造和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消费市场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改善人居环境、创建美丽新郑”为目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有计划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为我市建设成为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临空经济强市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和各监督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与餐饮服务监管科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此次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全市划分成4个片区,各监督站负责对分管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

监督一站:城区(中华路以东),新烟街街道办事处,和庄镇,八千乡;

监督二站:城区(中华路以西、新建路以东,不含新建路),城北新区管委会,新村镇,郭店镇,薛店镇,孟庄镇;

监督三站:城区(新建路以西,含新建路),梨河镇,观音寺镇,城关乡,辛店镇,具茨山管委会;

监督四站:龙湖镇。

各监督站的监管任务明确到人,具体到乡镇、具体到路段(附件1)。监督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新郑市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指挥部印发的《新郑市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标准》(附件2)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方面

1.《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有无建立食品安全领导组织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公示情况;

3.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4.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食品采购、储存、销售是否符合要求;

5.食品和食品材料的存放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6.操作间各种设施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经营有凉菜的,凉菜间的“五专”落实情况;

7.消毒设施状态和餐具保消毒情况。

(二)爱国卫生组织方面

1.有无专人负责;

2.各项卫生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健康教育方面

1.有无专人负责;

2.健康教育栏、禁烟标志的设立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环境卫生方面

1.室内外卫生设施及保洁情况;

2.厕所内外设施及保洁情况。

(五)病媒生物防治方面

1.有无防蝇设施;

2.防鼠、灭鼠设施是否到位;

3.室外卫生情况;

4.垃圾清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复审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广泛宣传,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台账,自查自纠,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问题台账,并针对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店)等专项整治活动,逐条逐项完成达标,确保通过郑州市爱卫会专家组对我市的复审初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复审模式,开展模拟检查,全面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问题台账,深化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除难点、抓亮点、创精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确保顺利通过爱卫会专家组对我市的复审验收。

(四)评审迎检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1月)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民动员,教育引导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自觉维护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环境;针对重复问题、薄弱环节和上级爱卫会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采取强力措施,集中整治,完善机制,再掀整治高潮,以最佳的城市卫生面貌迎接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坚持督导检查,巩固创卫成果,整理资料归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迎接市爱卫办对复审工作考核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全面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标准、时限”落实到位,确保餐饮行业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在规范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面达标的基础上,针对小餐饮店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采取“先易后难,先表后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进行整治。加强督导与稽查,通过引导扶持、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的工作方式,对照餐饮服务行业迎检复审检查工作标准,打造全方位、高标准的示范店、示范街,以示范店为标本,引导其他小餐饮业主参观学习,帮助其提高、规范。从而使各项指标全面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确定每个监管区域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对每个餐饮单位的监督指导次数,每店必进,每店必查,不漏一店,不漏一项,对不达标、不到位的餐饮单位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实施重点监管,专人负责,限定时限,动真碰硬,积极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达不到迎检要求的,一律严管重罚。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部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考核评比,严格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检查每日督查、领导巡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分区域纵深评比;充分运用日督查、周检查、月评比结果,开展各部门综合评比。实施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开展有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在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中不尽职职责、出现问题,影响复审工作大局的,要按照相关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新郑市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责任分工表

      2.新郑市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