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6-00394
  • 新郑市社会保险局
  • 新郑,社保局,2016,工作要点
  • 2016-03-10
  • 2016-03-11
  • 通知
  • 新社保〔2016〕2号
新郑市社保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经局党组研究,2016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上三级会议精神,坚持“一个理念”(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聚焦“两个目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三项建设”(城乡社保一体化建设、智慧社保建设、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力推进扩面征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围绕全市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重点做好新型社区居民和产业集聚区务工人员、建筑企业农民工扩面参保工作。引导中断缴费人员积极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落实参保困难群体缴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对法定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与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我市现行政策与上级政策衔接问题,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三)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整合。以城乡居民医保一元化为目标,稳妥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三、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一)稳步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上级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组织做好稳岗减负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严格资格审核和后续跟踪指导,组织符合条件参保企业积极申报稳岗补贴,帮助企业稳岗减负。

(三)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降低参保对象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做好原国有(集体)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离休干部和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保障工作。

四、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一)完善“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加大对参保数据和现有模块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模块间的兼容性,做好与新版“五险合一”信息系统的对接,确保业务经办的平稳过渡,为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跨统筹区域业务经办提供信息保障。

(二)提高社会保障卡应用水平。按照“三个全覆盖”的目标继续做好发卡、用卡和服务终端建设工作,开通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中的社保业务项目,实现持卡人通过社保卡自助查询、缴费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三)着力打造智慧社保。引入“互联网+”理念,规划建设社保移动办公系统,开通社保手机服务终端,逐步实现一般业务办理由大厅向互联网的转移,打造“互联网+社保”新型服务模式。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

(一)推进业务经办标准化。以“收支分离、一票征收”为目标,推进人员和业务经办模式的整合优化,建立起“权责明晰、运行顺畅”的“柜员制”业务经办模式。进一步完善内部防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二)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各项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社保大讲堂”活动,注重在窗口一线锻炼干部,培养熟悉社保业务的全能型人才。

(三)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以激发活力、增强凝聚力、发挥创造力为目标,制定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定期公开考核结果,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营造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和“两创一评”(创建服务型标兵、创建服务型机关和作风纪律检查考评)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到服务大厅带班制度,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保队伍。

 

新郑市社会保险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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