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6-00026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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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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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新工质〔2016〕3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各科(室)、所(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工商局和市政府的部署,市工商质监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成品油专项整治,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认真开展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推动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整治内容

1.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前置审批准入关。

2.严把油品质量关。以成品油质量检测为抓手,重点查处成品油企业经营下列油品:一是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和走私成品油。二是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三是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

3.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重点检查下列行为: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油品的。二是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3月底以前)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商质监局商品质量监管职能,结合实际,把成品油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10月)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把成品油质量检测作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制定具体的抽检计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时间进度。4月、9月,全系统要组织开展两次成品油集中抽检,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三)汇总分析阶段(11月)

各单位每月18日前将成品油专项整治统计报表上报市局,11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工商质监局监管科。以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监管科张今强内网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是新郑市落实省、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开展蓝天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车用燃油整治工作的持续深化,对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成品油质量监管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一是加强宣传。要积极宣传成品油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明确和落实好监管职责要根据成品油整治内容,明确监管目标、内容和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人,狠抓落实。对检查中发现企业违规经营的及时纠正;发现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加强成品油抽检工作。要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加大油品质量监测力度,尤其要统筹安排好抽检经费、时间及抽查的地区、企业和油品品种。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执法宣传,对典型案例要适时进行曝光。

(三)紧密配合,凝聚合力。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发改委、及质量检测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信息通报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联系,强化督查。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市工商质监局报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情况及重大案件、典型案例随时向地方政府和市工商质监局报告。市工商质监局将适时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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