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6-00029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告
  • 2016-02-24
  • 2016-02-25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七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邀请市纪委领导或业务专家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授课,各部门也要组织干部职工每月定期邀请人员进行授课;每月定期观看一次廉政教育片,加强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新进、轮岗、晋职人员上岗前,进行岗位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在重要节假日前、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期间、干部个人重要事项发生前后、违纪违法苗头初现等关键时期,适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四是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即让每名干部职工的父母、家属、儿女亲自书写寄语,制作成美观的图片,作为每名干部职工的办公电脑屏保;五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强化二级机构管理制度,在重点部门设立廉政文化示范点,积极开展廉政讲座、学习测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二、行政服务监督回访制度

对我市在建工程上门走访,在发放征求意见调查表的同时向企业服务对象发放廉政监督联系卡,廉政监督联系卡注明住建局纪检组联系地址、联系信箱、联系电话,以此方便服务对象随时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三、“三重一大”监督制度

认真学习市纪委“三重一大”相关文件精神,财务独立部门“重要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要采购和大额支出”要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各部门要对现有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及规则等,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确保2016年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程序审议备案。

四、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由局纪检组负责同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干部进行廉政约谈;另外,局党组或纪检组负责人每半年对主要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特别是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控制情况及“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以交流沟通、指导督促、及时提醒警示等方式,了解重大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逐步实现约谈的常态化、长效化。

五、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

在廉洁高风险岗位实行《廉洁风险告知书》和《廉洁承诺书》制度。对存在较高风险岗位的党员干部,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采用约谈、风险提示等措施进行预警,并附上《廉洁风险告知书》,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提交《廉洁承诺书》;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由局党组采取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置。党员干部在收到廉政风险预警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对预警事项进行自查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并报局纪检组备案。

六、建立内审工作制度

由局党组研究制定《住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局纪检组与财务科组成审计工作小组,明确纪检组长主管该项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我局的规章制度,对二级机构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七、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权力公开制度

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依托政务服务网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事项外,在权力行使范围内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权力清单应当明确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以及廉政风险点等,权力运行流程图应当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和岗位、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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