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新华路办事处2016年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6日
新华路办事处2016年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9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城乡居民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补充完善我市城乡居民保险保障体系,提高抵抗灾害和风险事故的能力,根据新郑市政府办文件精神及新郑市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动员会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我办事处推广城乡居民小额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做好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各项政策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为宗旨,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动、群众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筹集参保资金,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办事处所有社区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人口参保覆盖率达到60%,努力实现“人人有保障,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四、参保程序和赔付标准
(一)承保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公司。
(二)参保对象:年满28天以上,年龄无上限。
(三)保险期限: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到期可续保。
(四)保费标准:每人每年30元,最多可投保3份。
(五)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如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30000元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按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最高给付金额为30000元。
被保险人如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经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实际支出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90%赔付,一次或累计赔付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
凡参保者出险后要在2日内向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理赔材料,配合理赔人员进行案件调查。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薛智强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陈淑梅、副主任刘炎峰担任副组长;各社区支部书记、包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保所,李戈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一名支委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包社区干部强化督导责任。人寿新郑支公司具体负责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和服务。
社区职责: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落实专人负责,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做好本社区的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组织收费工作。
2、召开社区动员会。学习贯彻文件,分解落实任务目标、宣传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动方案,确保收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积极协助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防范和化解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正当权益。
六、推广时间及阶段工作安排
(一)启动宣传阶段:5月16日—5月20日,做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5月27日,启动所有社区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收费工作。
(三)查漏补缺阶段:5月28日—31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尚未参保人员的动员工作,确保参保城乡居民人口覆盖面达到60%以上。
七、推广方式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主要采用 “以户(家庭)参保,整社区统保”的模式进行,由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配合并指导各社区具体开展工作。
具体流程:
1、开展入社区宣传,在社区委宣传栏处张贴海报两份、显著位置悬挂条幅两条、广播录音1份;办事处动员会后领取相关宣传资料。
2、召开社区动员会,确定社区缴费方式,人寿公司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做好收费工作,及时解决收费中遇到的问题。
3、社区收费人员具体工作:
(1)以户为单位发放《致城乡居民的一封信》,指导填写《投保确认书》(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回收并留存《投保确认书》,按每人每年30元收取保险费;若购买1份以上的需要标注份数,并收取相应金额的保险费。
(2)信息收集、录入、整理。社区收费人员将填写准确完毕的《投保意愿书》上的参保信息,电脑录入《**社区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将整理完毕的登记表发至公司指定邮箱,然后将《投保意愿书》交至中国人寿工作人员存档。
(3)保险费的缴纳。社区收费人员按《**社区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上的参保总人数将对应的保险费转入中国人寿指定账户,留存银行小票或转账凭证。
八、奖励措施
(一)工作经费奖: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完成不低于60%的承保率,按各社区实际缴费人员奖励工作经费:500人以下奖励工资经费1000元;500--1000人之间的奖励工作经费1500元;1000-2000人之间的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2000-3000人之间的奖励工作经费3000元;3000人以上的奖励工作经费4000元。
(二)“保险先进社区”称号评比。根据参保率情况,推荐工作先进社区参与市“保险先进社区”评选及表彰。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各社区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广大居民积极参保,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真正将此惠民工程做实做牢,让群众受益。
(二) 广泛宣传,突出重点。各社区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中国人寿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以浅显易懂的方式,重点宣传推广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努力形成有利于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面推广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提升服务。各社区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防范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中国人寿新郑支公司要严格诚信守诺、简化工作手续、及时查勘理赔、热情周到服务,加强保费收缴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四)以法合规,确保工作稳健推进。办事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要在坚持群众自主自愿参保的总原则下确保实现覆盖,严禁强制投保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