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9072336/2016-00008
  •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
  • 2016-05-19
  • 2016-05-23
  • 通知
  • 新华〔2016〕48号
关于印发《新华路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计划》,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秸秆,以用促禁,不断提高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得到利用、污染得到控制、环境得到保护”的目的,彻底杜绝秸秆垃圾焚烧现象。

各社区:

《新华路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9日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年办事处辖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计划》,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秸秆,以用促禁,不断提高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得到利用、污染得到控制、环境得到保护”的目的,彻底杜绝秸秆垃圾焚烧现象。

二、禁烧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禁烧范围

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重点区域为:市区及周边5公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道路两侧2公里,油库、粮库、林地和通信、电力设施等周边1公里区域内。

(二)工作目标

辖区内实现农作物秸秆及垃圾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领导,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智强

副组长:李洪波  陈淑梅   许结实   张冠伟

肖春龙  岳金凤  赵跃强   贾伟宏

刘炎峰   王  青  姚小让   孙航威

刘新军   周英杰  孙  岭   刘晓芳

成 员:各社区包社区干部、各社区支部书记及各三级网格格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刘炎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四、具体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禁烧办公室抽调车辆设置宣传车,深入到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相关社区、各三级网格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教育,横幅不少于1条、标语不少于20条,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相关社区要严格按照《禁烧工作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联动责任制,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居民组、居民户。

(三)科学引导,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各相关社区要积极组织群众参加农业、科技部门举办技术培训,进一步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同时,要积极组织新型收割机进行工作,降低麦茬高度,以此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四)加强督查,周密监控。办事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督查组,由办事处督查室负责督查各社区禁烧工作。各相关社区也要在主要路口和地块设立检查员和监督员,佩戴明显标志,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

(五)预防为主,控制源头。各相关社区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乡间道路两侧5米范围内的秸秆全部清除,对与外乡、镇、街道办事处麦地交界处15米范围内的秸秆全部清除,坟地周围5米以内的秸秆全部清除。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事件的发生。

(六)强化管理,奖惩兑现。各相关社区包社区领导、居委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社区领导、包社区干部、居委会主任及各三级网格网格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在禁烧工作措施得力,成绩显著、没有出现一起焚烧事件的社区,除通报表扬外,办事处给予奖励。对出现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问题的社区,一是对社区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二是被办事处发现一起,处罚所在居委会5000元,每增加一起加倍扣除。三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居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并组织人员对一把手予以告诫性谈话;五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蓄意破坏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