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6月9日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新郑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在全辖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严惩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薛智强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李洪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许结实、综治办副主任孙岭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办,综治办副主任孙岭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分行业、分系统、分重点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仓储物流企业。2016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查建筑合法性、消防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四项重点内容”,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能力。
2.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2016年6月底前,由办事处安监办牵头,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配合,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的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和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2016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集中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公共区域电气安装不规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规堆放物品、违规留宿人员、“三合一”、“二合一”等问题。
4.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2016年7月底前,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部署,由办事处安监办牵头,各社区及有关单位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逐个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社会福利机构。2016年8月底前,集中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每日防火巡查、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九个严禁”)情况,督促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加强防火、用电管理等安全防范措施。
6.学校、幼儿园。2016年9月底前,集中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逐项细查,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升抗御火灾能力。
7.电气火灾防范。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加强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开展居民住宅和用电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全面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各社区各部门要以落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91号)为抓手,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统一组织火灾警示宣传,在适当时间节点,全媒体发布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郑州市“6·25”重大火灾事故及教训。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2.媒介媒体警示宣传。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宣传版面、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字幕等,推出“5·25”、“6·25”火灾专题。宣传国内外典型火灾案例,解读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教训。
3.火灾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墙、宣传栏和警示漫画等,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借助主要道路上的施工围挡、广告位等做好消防宣传氛围营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喷绘等方式,迅速掀起消防宣传警示月活动高潮。要结合农忙和季节变化,开展消防安全和火灾风险提示。要通过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播发火灾警示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4.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办事处统一组织,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消防管理人员,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提升开展消防工作、防范火灾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排查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检查队伍,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同步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指导单位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开展集中执法。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联合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视情节和危险程度,分别采取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督促责任单位积极整改、消除隐患,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三)开展督导考核。办事处将根据活动安排和时间节点,对各项任务分别进行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每项任务结束后对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进行工作排名和讲评。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排名靠前的,进行公开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排名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夏季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个阶段、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的工作部署,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做好统筹协调。对于办事处部署的夏季消防检查各个阶段、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的工作,相关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督促相关配合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完善和上报相关资料。相关配合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配合意识,自觉服从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社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21号)要求,加快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要落实值班战备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消防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开展体能、技能和战术训练,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辖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落实“五个第一时间”,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五)强化信息报送。夏季消防检查各个阶段、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在每月23日前上报办事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督促相关配合单位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