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3〕2号文件批准成立。按照文件要求,我单位从业务科室抽调人员组建了新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鉴于近年来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班子研究,决定调整监管局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局 长:王银超
副局长:史国义
技术负责人:范伟杰
新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科4个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新郑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