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及全体干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加强理论学习,对于我们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全体干部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促进工作,在工作中推动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解决问题和落实工作的实际能力,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利民便民”的阳光交易平台,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招投标工作。特制定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全面、全员、全程”的学习理念,把学习内化为组织发展和党员进步的基本需要和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拓展学习领域,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切实用科学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黄军奇
副组长:郑建和、孙天峰
成 员:孙艳军、高峰、孙慧建、曹静、左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郑建和为办公室主任,综合科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年学习活动的布置、开展与督导。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郑州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新郑市委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重要政治理论、科学发展、廉政建设等相关内容。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财政部、建设部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部门规章等法律法规知识;新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等。
(三)文化综艺知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历史趣闻知识、文明礼仪、养生及生活常识等。
(四)新郑市委、市政府下发或转发的其他重要文件以及按要求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学习安排
(一)学习时间及方式
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和集中领学为主,专题讨论、模拟考试、邀请专家辅导、收看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为辅,各科室可根据学习内容,探索创新其它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四下午,如遇其他重要活动将顺延。
(二)学习成果总结及考评
个人对学习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
中心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学习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评为“学习标兵”,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中心学习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统一安排中心学习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要自觉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去,认真记学习笔记,要通过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弘扬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中心整体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二)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各科室要针对今年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分段实施、循序渐进,做到学前有提纲,学中有笔记,学后有感悟。科室负责人要求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创造性地抓好学习工作并切实抓好本科室的学习任务,并将学习内容提前上交主任审核。
(三)注重结合,统筹兼顾。要把学习活动和科室具体业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以学促工、以工带学,二者相互统一、相互促进。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周四固定学习制度、每周四学习签到制度,中心督查小组将按照活动目标,定期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日常考评。对学习积极、效果明显的科室和个人经领导研究决定后,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学习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和批评,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