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已由申请人向新郑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特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本中心均视为无异议,将予以确权发证。
联系电话:0371-69972907
售房单位:新郑市中原建筑公司
房屋坐落:新郑市金城路金西四巷
新郑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
二○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