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6-00041
  • 新郑市民政局
  • 通知,通知公告
  • 2016-09-01
  • 2016-09-05
  • 通知
  • 新民党字〔2016〕40号
中共新郑市民政局委员会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作风纪律百日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作风纪律百日整顿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作风纪律百日整顿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委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作风纪律百日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2016〕25号)要求,决定从2016年8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作风纪律百日整顿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当前民政领域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我局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懒政怠政不作为、作风纪律涣散不尽职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圆满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整顿范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反作风纪律相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目标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作风纪律百日整顿活动,努力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一是政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统一安排,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工作纪律明显加强。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有效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忧,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工作作风明显改进。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民政部门各项重点工作上,按照“当好排头兵、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推动工作,争先创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体现作风纪律整顿的成效。

  四、工作重点

突出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情况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情况,重点检查在重点领域、关键事项上推进作风纪律建设情况。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了解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口帮扶落实情况,特别是局科级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情况。

    (二)信访稳定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管业务就要管信访的机制,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解决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问题,化解上级交办和转办的信访案件。要畅通诉求渠道,主动倾听群众声音,建立与群众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工作日期间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关闭手机。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对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取得的实际效果和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对学习教育开展滞后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市委、市政府其他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五、方式方法

  (一)集中检查

局纪委将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涉及到的全市重点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阅有关作风纪律整顿和重点工作台帐及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度及有关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单位职工、服务对象进行座谈,了解作风纪律整顿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重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检查落实效果。

  (二)重点抽查

对工作台帐涉及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对民政工作中多发、易发腐败问题的事项或环节开展有针对性地抽查,认真了解工作进度和成效,切实做到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进行暗访

    局纪委对作风纪律问题多发易发的部门和上级反馈问题较多的科室,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焦点及群众举报线索清晰的问题,安排多种形式的暗访暗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查出具体症结。

  (四)开展评议

围绕作风纪律整顿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服务对象深入开展评议,并适时安排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互评等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查办案件

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民政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局纪委监督电话和举报方式,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民政系统所涉问题的举报反映。在案件查处上,局纪委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行为,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将按照从严从快原则查处,上报市纪委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涉及乡镇民政部门的问题及案件,及时转交所辖乡镇(街道、管委会)处理。

    六、组织分工

为确保此次作风纪律整顿取得实效,特成立新郑市民政局作风纪律百日整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等四个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炎宏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留平  党委副书记

          乔国奇  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文增  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雪鹏  市政府地名办公室主任

          高新晓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二)工作机构

    1、办公室

  主  任:高颖敏  市政府地名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杨明辉  局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起草作风纪律百日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筹备相关会议、收集各组工作情况、接受群众举报、印发工作简报和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举报电话:62693057。

    2、责任追究组

  组  长:白颖菊  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莉莉  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对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办,情节较轻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其他相应组织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马万仓  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许淑佳  优抚科副科长

  职  责:负责单位作风纪律百日整顿活动的宣传,发掘守纪律讲规矩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李  鹏  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刘骐源  福利科副科长

  职  责:负责对被督导部门作风纪律进行检查、抽查、暗访、评议等;查找问题线索,对发现需要追究责任的,统一交由责任追究组查处。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此次活动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大力抓好整改查处,确保工作不脱节、不缺位。

  (二)严明纪律,认真负责。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各工作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实事求是、尽职尽责,经常深入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走访调查,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对在作风纪律整顿中配合不力、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开展评议中问题突出,举报查实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涉及重点工作的科室,在上级检查考核中因工作不力排名落后被通报批评、处罚或被其他形式追责的,要一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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