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61
  • 新郑市水务局
  • 综合,其他
  • 2016-01-05
  • 2016-01-08
  • 通知
  • 新水文〔2016〕7号
关于成立集中采购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水利站:

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整体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原则,为真正实现局办公物品采购的计划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达到购其所需、质价相符,经局研究成立“新郑市水务局集中采购小组”,具体负责各项物品采购事项。

组  长:李国照

副组长:冯超霞  赵勇光

成  员:司浩然 白岳 杜峰磊 寇志勇 董兆彬

采购小组职责及采购程序如下:

一、集中采购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及水利站所需日常办公用品、宣传、文印资料、维修整修、公务灶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事项的采购工作,并负责按规定办理上述采购行为的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二、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集中采购小组根据机关办公实际需求,定期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按计划实施集中采购,由专人负责管理、发放。

三、其他采购事项由所需科室、水利站提交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提出采购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采购事项原则上要由三人以上小组成员集体采购,集体签字认定。科室申请采购专业性较强物品的,申请科室指定至少1名人员参加集体采购。

五、在采购物品过程中,要本着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的原则,对超过自行采购标准的采购行为,要严格按照《新郑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执行,以确保采购的公开透明。

六、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