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16-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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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8
  • 2016-09-08
  • 通知
  • 新教体〔2016〕70号
关于成立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下一步全面实施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奠定基础,根据《郑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成立郑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教体卫艺〔2015〕37号)精神,由新郑市教育体育局牵头成立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唐宏伟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俊丽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郭建伟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郭素敏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

        王  峰  新郑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高宏伟  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编辑

        岳东方  共青团新郑市委学校部部长

        李聪慧  新郑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依据《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在全国及省、郑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领导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履行校园足球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郑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工作,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王俊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俊丽(兼)

常务副主任:郭建伟(兼)

副  主  任:王  帅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体育专干

            赵宪伟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体育教研员

成      员:王忠玉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专干

            冯  凯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联络员

            李  锦  新郑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联络员

            冯新建  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宣新闻部联络员

            闫海波  共青团新郑市委学校部联络员

            王浩同  新郑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联络员

            赵占洋  新郑市校足办工作人员

            郭凤胜  新郑市校足办工作人员

 

附件: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2016年9月8日


附 件


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青团新郑市委等五部门,共同成立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为职务兼职,市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青团新郑市委等部门一名相关处室(部)负责同志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审议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研究决定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重大政策和发展事项;

四、部署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六、审议新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第五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校园足球日常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体卫艺科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基础教学研究室教研员任副主任。市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任办公室成员。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

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促进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

四、建立与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问题反馈机制;

五、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六、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电话:62694025)。

第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