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9175230/2017-00013
  • 新郑市畜牧局
  • 公报公示
  • 2016-03-09
  • 2016-03-10
  • 通知
  • 新牧字〔2016〕8号
新郑市畜牧局关于转发《郑州市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畜牧系统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畜牧系统学法用法工作要求,组织举办全市畜牧系统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竞赛活动。为组织做好此次学习竞赛活动工作,现将《郑州市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畜牧系统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学习,踊跃报名参加,为局争光,推动新郑市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附件1:

《郑州市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畜牧系统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6年3月9日


附件1:


郑州市畜牧局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畜牧系统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畜牧局、区农委,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2016年干部学法培训计划,组织举办全市畜牧系统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竞赛活动。为圆满完成此次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竞赛时间及奖项设置

1、初赛时间:4月12日上午9:30-10:30。初赛以笔试的方式从16个单位中选出前8名为决赛单位。

2、决赛时间:4月12日下午14:00-17:00。决赛分别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五个,优秀个人奖30名。

二、竞赛地点和人员

地点:郑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会议室;初赛人员:为各县(市)区及派出住机构(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16个单位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人员:从初赛中择优选拔前8个单位的各3名队员代表本单位参赛。

三、竞赛形式

本次知识竞赛设个人必答题、抢答题、小组必答题、风险题、加赛题、五种题型。每个参赛队基础分为200分。答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将不得分或扣分。

(一)个人必答题

由各参赛队员按座次顺序,每人依次回答,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在规定时间内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答题过程中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视为违规,违规不得分,此题作废。

(二)抢答题

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时抢答器读秒3.2.1后方可抢答(若有违规的情况的话,该题作废,并扣掉违规队10分),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三)小组必答题

每题分值为20分,答题时间为40秒,答对加20分,可由参赛队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

(四)风险题

 本次比赛风险题按抽提号决定所答题目,设20分、30分、50分三个分数段,答题时间为60秒。各参赛队自愿选择不同分值的题目,可由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相应的分数。在规定时间内答错题或不能回答倒扣相应的分数,有争议的答题最终由评委会给出分数。

 (五)加赛题

加赛题是在参赛队发生积分相同情况下使用的题型,以抢答的方式进行,加赛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抢答器读秒3.2.1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做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竞赛期间,答题正误及抢答是否规范由主持人裁定,主持人不能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评委会裁定。竞赛期间发生争议,由评委会裁决。

四、竞赛要求

1、各参赛队不得带任何相关资料上台比赛,应在竞赛开始前15分钟持执法证检录到赛场,没有检录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2、各参赛队员着正装,各单位可统一本队参赛队的口号;

3、参赛队员回答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答题完毕要说“回答完毕”,回答不出要说“不能回答”;

4、当某队在答题时,观众、评委、主持人等一切非参赛队员不得提示参赛队员不得干扰其回答,否则将取消该队此题答题资格;

5、场上参赛队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如有争议问题由参赛队的领队提交竞赛评委会,竞赛评委会享有最终裁决权。

6、参加比赛人员须有执法证(派出机构从事畜牧相关人员),各参赛队于4月1日16:00之前将参赛人员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传真至67178913(竞赛题库已经发至邮箱自行下载:fgc67178972@126.com 密码:67178972)

联系人:罗蕊

联系电话:67178972 150383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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