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7-00015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通知
  • 2017-01-19
  • 2017-01-19
  • 通知
  • 新住规建发〔2017〕2号
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 主题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7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节日期间干部职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和谐文明的节日氛围,使节日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按照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新文明办〔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净化乡风、倡树文明为目标,在节日期间采取教育引导等多种形式,真正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健康有益文化活动,抵制不良习俗。要大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重点活动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以文明风俗过传统节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文明谐和的节日氛围。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活动,发挥好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引导作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就近就便,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和弘扬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要利用博物馆、体育场、广场、公园等场所,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节日文化生活。要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军民共建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大力开展节日旅游活动,活跃节日文化氛围,增强节日魅力。

三、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各单位要利用春节、元宵节有利时机,以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为重点对象,开展各种关爱帮扶活动,展示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精神风貌。要开展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拜年走访、慰问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要组织开展慰问孤寡老人、残疾人和低保户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推动相关惠民措施的尽快落实,让他们过一个舒心、温暖的传统节日。

四、着力深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要紧紧围绕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传递亲情友情,传播文明社会风尚。要动员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形式,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让他们心情舒畅、快乐过节。要以建筑工地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关爱农民工维权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处理劳动纠纷等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开展关爱返乡农民工活动,组织志愿者帮助农民工办理网上订票业务,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帮助。要开展关爱留守农民工活动,以送祝福、送亲情、送文化、送平安、送健康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留守农民工度过一个喜庆温馨的春节、元宵节。

五、大力营造浓厚节日氛围。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工作,通过板报专栏、留言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多侧面、多角度地宣传介绍春节、元宵节相关知识,及时宣传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传播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节日理念,让越来越多的人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做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要突出思想内涵,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活动始终,尤其是在悬挂灯笼、张贴春联等方面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元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强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共同推进节日活动。请各单位于2月11日之前,将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活动情况以电子版图文形式报送局党建办公室。电话:69955828;电子邮箱:xzzjjdb@126.com。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