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7-00016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政务
  • 2017-01-05
  • 2017-01-05
  • 请示
  • 新住规建建〔2017〕1号
关于龙湖镇清风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美化龙湖镇整体居住环境,打造宜居龙湖,根据《龙湖镇总体规划》和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拟在龙湖镇清风路西侧,阳光大道北侧建设龙湖镇清风广场建设工程。

一、建设地点

龙湖镇。

二、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清风路西侧,阳光大道北侧,东西长470米,南北长195米,规划用地面积92312㎡,其中绿地面积80468平方米,硬质地面铺装面积11764平方米,新建板房改建及新建公厕、廊架、雕塑、喷淋、灯光、土方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3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郑市财政投资。

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变该区域生活环境,展现我市良好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休闲、健身、娱乐、教育等为一体的活动场所。

妥否,请批复。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