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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4
  • 2017-02-24
新郑市2017年学校食堂管理暨学生营养配餐工作经验交流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配餐工作,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健康的餐饮环境,2月24日,新郑市2017年学校食堂管理暨学生营养配餐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和庄镇初级中学召开,来自全市185所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242名学校校长、园长、副校长、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为提升各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视程度,本次会议要求高中副校长和食堂管理人员、各初中、小学校长和食堂管理人员、幼儿园园长或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全市初中小学校长均按照要求参加了会议并认真听会,二中分校、四职高副校长带领食堂管理员参加了会议,市直、弘远路等幼儿园园长也亲自参加了会议,充分体现了这些学校领导对食堂管理的高度重视。

在和庄镇中学,参会人员参观了该校食堂操作间、各功能间、餐厅等,查看了食堂的档案资料,观摩了学生就餐、饭菜加工出售、餐具消毒等重要的食堂管理环节。参观中,参会人员对和庄镇初级中学的食堂管理、硬件建设、学生就餐秩序等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上,和庄镇初级中学校长高兆斌同志为大家做了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配餐的经验介绍;体卫艺科科长郭建伟同志就当前食堂管理情况和学生营养配餐工作进行了分析、指导;最后,副局长王俊丽同志对今后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配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今后学校的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配餐工作,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必须持证方可营业,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要加强学校食堂环境管理,彻底整治食堂内外环境,完善灭鼠、灭蝇设施并消除其孳生;三要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关,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粮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原料,一定要实行定点采购,严禁购买无厂名、无产地、无检疫证、价格明显偏低的产品,从源头上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四是制作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所有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和劣质食品一律消除不得给学生食用;五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规范食品留样;六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七要坚持“公益属性、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抓好学生食堂伙食质量和成本核算管理;八要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设施及水源管理,学校小卖部购进的纯净水,其生产厂家必须是经卫生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企业,否则不能给学生饮用,防止水污染造成疫病传播;食堂严禁出售饮用水、饮料等;九要加强厕所卫生管理,保证厕所干净、卫生,严防感染事件发生;十要加强学生营养配餐工作,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通过分析、监测学生膳食营养结构,逐步推行营养配餐,不断改善学生营养膳食结构和营养水平。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提升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配餐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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