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67/2017-00026
  • 新郑市统计局
  • 通知
  • 2017-06-06
  • 2017-06-06
  • 通知
  • 新统〔2017〕49号
新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我为党旗增光彩”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激发广大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牢固树立机关干部宗旨意识,切实增强全局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统计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线,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开展“我为党旗增光彩”系列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目标任务

开展“我为党旗增光彩”系列活动,引导机关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争先锋、做表率的实际行动,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我为党旗增光彩”系列活动重点围绕六项主题开展,从6月初开始,至10月初结束。

(一)开展先进典型选树表彰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局重难点工作推进情况,以评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为主题开展表彰活动,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领作用。(7月初)。

(二)开展“亮身份争先锋”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在工作期间和联系服务群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要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置公示牌等方式亮身份,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增强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6月初—10月初)。

(三)开展集中服务慰问活动。依托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与驻村(辛店镇黄岗村)村容村貌整治、清扫分包路段、向贫困户送温暖、慰问退休老党员以及困难职工等服务活动,不断拉近基层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6月初—10月初)。

(四)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活动。紧扣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要求,重点讲授党章党规的主要内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解读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回顾建党96年来的光辉历程,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6月下旬,为全体机关干部讲党课;在7月初—9月末安排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讲党课活动。

(五)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活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活动,着力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7月初)。

(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领机关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在全局上下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6月初—10月初)。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分管科室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将党建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加强学习,务求实效。机关干部要在集中学习之余,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思想境界,认识新事物,了解新形势,掌握新技能;要正确处理好日常业务工作与党建活动的关系,自觉将党建工作落实到工作中的各个方面,着力提升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我为党旗增光彩”系列活动的宣传,使此项活动成为普及党建知识、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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